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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化市地震局历史沿革及简介
1979年8月29日,根据黔阳地区编委(黔地编[1979]26号)文件成立黔阳地区地震办公室,定为正科级事业机构,定编3人。1981年8月改名为怀化地区地震办公室。1996年8月根据怀化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(怀地编[1996]20号文)改设为怀化地区地震局,明确地震局属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副处级事业单位,人员编制仍为三名;1998年5月,怀化撤地设市,怀化地区地震局更名为怀化市地震局。2001年怀化市机构改革后,于2002 年11月,应怀化市地震局、市科技局的请求,怀化市编委同意 (怀编[2002]27号文)撤销市地震局,其职能和人员编制并入市科技局,内设地震办公室,定编3名,列入行政编制序列。由于工作的需要和省政府的要求,2004年8月,市编办下文(怀编办[2004]71号文)在市科技局地震办加挂怀化市地震局牌子,对外行使市地震局职能。2007年7月18日后,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,根据怀编[2007]36号文件恢复重组怀化市地震局,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副处级事业机构,定编6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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